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览
为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上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进行完善。
上交所指出,申报价格须在规定的限制范围内。为了防止新股上市首日被过度炒作,上交所对新股上市首日的申报订单全天实施申报价格控制,即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120%,最低申报价格限制为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集合竞价阶段最高申报价格限制的120%(即发行价的144%),不得低于集合竞价阶段最低申报价格限制的80%(即发行价的64%)。目前,本所技术系统已开发上线了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控制的相关程序。
深交所指出,连续竞价开始后,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1小时;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将实施盘中临时停牌至14:57。例如,某新股开盘价为10元,那么当其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1元(即10? (1+1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9元(即10? (1-10%))时,该只股票将被临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如盘中成交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12元(即10? (1+20%)),或者下跌达到或低于8元(即10? (1-20%))时,该股票将被临时停牌至14:57。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仅在新股盘中成交价第一次达到停牌阀值(10%或20%)时触发。比如某只股票开盘价为10元,那么仅对其盘中成交价第一次达到11元或9元时停牌1小时,复牌后而若成交价再次达到了11元或9元,此时将不会对该股票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另外,《通知》中第四条规定,“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进行复牌集合定价,再进行收盘集合定价。”
比如,某新股盘中成交价在14:30时触发停牌条件停牌1小时,停牌价格是11元。14:57时,该新股将先后进入两个程序:一是14:57时的复牌集合定价,二是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定价。这两个阶段均以11元进行定价交易,若收盘期间有成交,则收盘价也为11元。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只有按照符合定价要求的价格进行申报,才能以时间优先的原则参与复牌和收盘的定价交易。在上述例子中,仅11元价格的申报可以参与复牌和收盘集合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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