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程序
一、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分类
(一)通风系统的分类
1.通风系统按空气流动动力不同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方式。
2.机械通风按通风系统的作用范围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
(二)空调系统的类别
3.按集中系统处理的空气来源分为:封闭式、直流式和混合式系统。
4.按风管中空气流速分为:低速系统和高速系统。
低速系统民用建筑主风管风速低于10ms,工业建筑主风管风速低于15ms;高速系统民用建筑主风管风速高于12ms,工业建筑主风管风速高于15ms。
二、通风与空调系统组成
(一)通风系统的组成通风系统的组成一般包括:进气处理设备,风道系统,排气处理设备。
(二)空调系统的组成
1.空气处理设备:2.空调冷源及热源。3.空调冷热源的附属设备。
4.空调风系统:5.空调水系统:6.控制、调节装置:
三、通风与空调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序施工前的准备→风管、部件、法兰的预制和组装→风管、部件、法兰的预制和组装的中间质量验收→支吊架制作与安装→风管系统安装→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安装→管道的检验与试验→风管、水管、部件及空调设备绝热施工→通风空调设备试运转、单机调试→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系统联合试运转调试→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通风与空调工程综合效能测定与调整。
(三)通风空调工程深化设计1.确定管线排布。2.优化方案。3.BIM技术的应用。
(四)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调试1.通风与空调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单位、监理和建设单位参与。
2.系统调试前由施工单位编制系统调试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3.系统调试主要考核室内的空气温度、相对湿度、气流速度、噪声或空气的洁净度能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满足生产工艺或建筑环境要求,防排烟系统的风量与正压是否符合设计和消防的规定。
4.系统调试应进行单机试运转。调试的设备包括:冷冻水泵、热水泵、冷却水泵、轴流风机、离心风机、空气处理机组、冷却塔、风机盘管、电制冷(热泵)机组、吸收式制冷机组、水环热泵机组、风量调节阀、电动防火阀、电动排烟阀、电动阀等。
设备单机试运转要安全,保证措施要可靠,并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5.通风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检验、调整与联动运行。
(2)系统风量的测定和调整(通风机、风口、系统平衡)。
系统风量平衡后应达到以下规定:
系统总风量实测值与设计风量的偏差允许值不应大于l0%;系统经平衡调整,各风口或吸风罩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l5%。
(3)空调水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空调水系统流量的测定,在系统调试中要求对空调冷(热)水及冷却水的总流量以及各空调机组的水流量进行测定。
空调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测试结果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各空调机组盘管水流量经调整后与设计流量的偏差不应大于20%。
(4)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和调整。
(5)防排烟系统测定和调整。防排烟系统测定风量、风压及疏散楼梯间等处的静压差,并调整至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1.施工单位通过无生产负荷的系统运转与调试以及观感质量检查合格,将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观感质量检查包括:风管及风口表面及位置;各类调节装置制作和安装;设备安装;制冷及水管系统的管道、阀门及仪表安装;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间距;油漆层和绝热层的材质、厚度、附着力等。
(六)通风与空调工程综合效能的测定与调整
1.通风与空调工程交工前,世纪星介绍在已具备生产试运行的条件下,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单位配合,进行系统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使其达到室内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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