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是不是危险品
氧气瓶是危险品。氧气属于助燃危险品,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是通常因放出氧或起氧化反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颂独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氧化性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9。气体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氧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用的高压容器,一般用合金结构钢热冲、压制而成,圆柱形。应用于医院、急救蚂耕站、疗养院。
气瓶肩部标有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容积、重量、等信息的钢印,表面漆成天蓝色,用黑色写明“氧气”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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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气瓶使用与管理上注意事项:
1、超检验期充装。
医用氧气瓶钢瓶符合 GB5099标准和原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瓶有效期15年,3年强制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目的是为了及时查清氧气瓶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隐患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使用中氧气瓶超检验期充装的现象较为严重,给安全使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2、附件损坏、丢失。
氧气瓶的附件中有瓶阀、手轮、瓶帽和防震胶圈。瓶帽是为了防止气瓶瓶阀在搬运过程中被撞击而损坏,甚至被撞断使气体高速喷出,推动瓶阀和手轮向前高速飞动造成伤亡事故。
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装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弹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明确规定,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带好防护帽。
但在实际使用中氧气瓶附件齐全的很少,大多数没有瓶帽、手轮,瓶阀伤痕累累,阀杆被撞弯,甚至严重变形,给安全使用带来严重威胁。
3、太阳曝晒。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运输,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曝晒。因为氧气瓶的容积是有限的,曝晒会使瓶内介质温度升高,导致瓶内压力骤增,使气瓶处于危险状态。
有些用户在运输中没有采取遮阳措施,夏天使用时将氧气瓶置于太阳下暴晒。尤其是夏季公路温度经常达到40多度,倘若气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装过量或者相互撞击,就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离不够。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氧气瓶使用时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贮存时严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
许多用户却忽视了这项要求,存在着焊接作业时氧气瓶距焊接点的距离不够10米,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现象。一旦气瓶漏气,遇上明火发生爆炸,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5、野蛮装卸。
运输和使用中,野蛮装卸的现象很普遍,如短距离运输时,将氧气瓶用力推倒,然后顺地面滚动;车辆运输时固定不牢,气瓶相互碰撞,从车辆上直接向下推等等。
如某市制氧厂用汽车装运氧气瓶到某企业,卸车时将氧气瓶推下撞击到另一只气瓶上,引起两只气瓶同时爆炸。
6、超装。
氧气瓶在充装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造成超装,使瓶内压力升高,并超过它的许用应力,最后发生过量的塑性变形而爆炸。
二、应急要点
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1、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2、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3、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4、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交车、地铁、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氧气瓶
百度百科-危段码追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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