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
一、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有关要求。
通常情况下,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执笔,并经申请人签名盖章。入党申请书不能打印。
2、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教育内容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有科学发展观;二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三十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四是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五是进行怎样争取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组织在表现比较突出的入党申请人中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由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
(2)党支部经过认真审议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上级党委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由党支部负责人填写和保管。
(4)党支部应制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由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和培养,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定期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讲评,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报送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一般要每个季度一次,至少半年一次。
3、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写实。
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写实,写实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的“培养考察写实”一栏。定期考察写实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
三、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队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4、经党委组织员协审后,向同级党委进行汇报并提出意见,最后由党委确定是否发展的意见。
四、确定入党介绍人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五、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六、党组织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为5-7天,培训后要进行考试。
七、入党前考核及民主测评
八、入党前公示
九、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十、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
十一、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十二、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十三、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十四、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十五、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十六、预备党员的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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