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提高多少
各地标准不一样,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
上调标准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上年增长4.4%。各类抚恤补助金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1、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见下图)
扩展资料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和我市有关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相关精神,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比例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北京市义务兵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优发〔2004〕207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义务兵优待政策的通知》(京民优发399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的批复精神,调整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
二、适用范围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部分60岁以上烈士子女,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义务兵。
参考资料: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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